前幾天用郵件與一位編輯溝通關于中國紙媒與網媒的稿費事項,聽她介紹中國為了保護作者利益已經制定了最低稿費的規定,說這樣就可以幫助我們這些爬格子的人不再挨凍受寒,有了規定似乎可以保障作者的收入,但是在具體執行時還會有很多問題。
因為所謂的最低稿費規定解決不了中國的問題,到最后還會是劣幣驅趕良幣,很多好的作者的創作激情遭到打擊。因為大家一起抄襲的話,這個稿費永遠是最低的,而真正解決方案是保護作者的著作權(版權),嚴格管理這樣才會真正保護作者的利益,形成好的有特色的雜志會有好的文章,使東抄西抄魚目混珠的人與雜志失去生存的空間。
我在日本遇見過許多作家,也受到他們的提攜。在日本,專業作家或者專欄作家很是靠稿費或者印花稅過日子,這樣才帶動日本出版業(紙媒)的繁榮。在每天上下班的電車中,很多人會拿本書籍閱讀,而日本書店也會有推薦榜,推薦好的作者與書籍。
如《失樂園》的作者渡邊淳一一直在嚴肅的經濟報刊《日本經濟新聞》的副版連載小說,起因是這家報紙主編三顧茅廬才請到這位有名的作者,既然是小說連載,就會每天有一篇文章刊登在報紙上,大約每篇字數在1500-1800字左右。
日本一般的作者都是以稿子張數來計算稿費,如果是一般的作者的話,每張稿紙(400字)在5000日元(約合320人民幣),如果每天有固定專欄在1600字左右的話,收入就在20000日元(約合1280人民幣)。一般連載是2個月左右,這個收入就可以知曉了。
但是這是最最一般的作者,如果是得到過日本國內文學大獎,以及是著名的作家的話稿費就不一樣,一般最高每張稿紙可以到20000日元(約合1280人民幣)一天的刊載內容是大約80000日元(約合5120人民幣),這還不包括像渡邊淳一那樣的大作家,據內部消息,他每張稿紙的收入在50000日元(約合3200人民幣),每天的一個專欄就是14400人民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