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袖”是以袖子的長度作為分類。“振袖”這個詞直譯就是指袖丈很長,能翩翩搖曳的袖子。

最早振袖是為了讓體溫比大人要高的小孩子能夠散熱通風、保持體溫而設計的一種袖子寬大、袖子的背后全部打開的小袖和服(小袖是相對于十二單那類廣袖和服而言,袖口較小的和服)。也就是說最初只有振袖有“振八口”,已婚女子所穿的和服是縫合起了振八口的。可見,振袖是屬于年輕人衣服這種說法早有由來,當時振袖的大袖子設計出來并非用于裝飾,振袖也是男女都可穿的。
而真正演化出現代振袖的,則是江戶時期。江戶時代以前,年輕女子的正裝和服的袖丈就已經開始漸漸延長,到了元祿時代(1688年-1703年),袖丈大概去到了55到95cm,到了江戸末期(1867年前)袖丈的長度已經去到了95到122cm。明治時代以后,這種和服便確立了作為未婚女性華美的禮服的身份地位。不過因為這么長的袖子畢竟會妨礙人的各種動作,所以除了作為禮服之外,平常年輕女孩也不會穿到這么長袖子的衣服。
關于振袖在年輕女子之間流行還有一個說法:江戶初期,舞子常常用搖曳舞動袖子來表現愛情,而以卷著袖子表示流露哀傷之類,此類表演被未婚女子競相模仿,因此使得長袖和服大為流行。此外,據說舞動袖子也表示除災、凈身,所以在結婚、成人之日穿著振袖,也表示清洗身心而邁入人生另一道門。

現在,振袖一般僅限女孩兒和未婚女子穿著,不過也有例外,就是男孩過七五三的慶祝禮服也是做成振袖的式樣。
振袖分為三個細目——小振袖(二尺袖)、中振袖(振袖)、大振袖(本振袖)。小振袖一般作為入學、畢業的禮服,中振袖則多用于新年、成人式、未婚女子出席正式場合,大振袖多用于婚禮。
大部分人誤認為,振袖的分類是按照袖子的長度來分,其中小振袖的袖丈為二尺,也就是76厘米左右,在這一點上基本沒有異議,但是中振袖過去袖丈大約只有85厘米左右,現在卻逐漸加長到和大振袖無異,使得連日本人都難以區分振袖、中振袖和大振袖這幾個詞的區別。導致這種模糊的原因,大約是因為現在的女孩子身高增加了,例如原本中振袖就能垂到小腿中部,而按照現在女孩們的身高要大振袖的長度才能辦到了,所以兩者之間便變得難以厘清。
其實中振袖,也就是一般所稱的振袖,和大振袖也就是本振袖之間的區別并不在于袖子的長度。中振袖除了袖子較長之外,其他結構基本和普通和服無異,但大振袖卻是一種拖地穿著的禮服,它擁有其他所振袖沒有特殊的結構——也就是“比翼”和“引踞”。比翼是一種讓人看起來像是重疊地穿了兩件和服的“假兩件”結構,因為和外層的和服形狀相同而得名。而引踞則是指為了在地上拖曳的時候不絆住腳而加入了棉條壓重這種設計的和服下擺。